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应用型本科院校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的通知
日期:2020-06-18 作者: 来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本科 层次职业教育改革路径,构建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 导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 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 创业能力上来,经研究,决定开展应用型本科院校申报本科层次 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二、专业范围 

围绕辽宁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紧密对接辽宁主导产业、 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主要面向智能制造、新能源、新 材料、交通运输、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光电信息、生物 大健康、环境生态等产业需要的相关专业。 

三、申报条件 

1.专业基础。以应用型本科专业为基础,对接辽宁产业发展需求,遴选行业岗位技术含量高、技术技能训练周期长、熟练程 度要求高、社会需求量大、校企合作基础好的专业开展试点工作。 

2.师资队伍。具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以及“双师型”教学团 队,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骨干教师有一定年限的企业(或社会) 实践工作经历,“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 50%以上,企业 一线的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 20%。

3.培养体系。深刻理解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内涵,避免 普通本科教育的简单复制与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简单延伸;应理 清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定位,精准剖析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 养目标、规格和职业面向,专门研究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突出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根据专业对接的职业 岗位需求合理设置课程,并在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 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等环节达到较高水平,及时将新技术、 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其中实践性教学学时 原则上占总学时数一半以上,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 6 个月。

4.实训条件。具有满足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培养目标 与培养规格要求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5.校企合作。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并积极参与人才培 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定、实施与评价,提供相应学生顶岗实习 项目和一定比例实习就业岗位。 

6.技能培训。坚持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并重,统筹利用 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参与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X)”制度试点,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校内外学习者取 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服务。

四、申报名额 

每校可申报改革试点专业不超过 4 个。 

五、其他 

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遴选,确定本科层次职业教 育改革试点专业。 

2.将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在经费支持、招生计 划等方面予以倾斜。 

3.请各校于 7 月 15 日前,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申 报汇总表》(附件 1)、《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申报书》(附 件 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上传“辽宁职业教育管理服务平台” (http://www.lnve.net/)项目管理模块,同时将纸质版(一式 两份)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平台用户名 zjbk+学校代码,密 码为 zjbk202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左宇希 18609815019 平台技术支持 刘文飞 13842834480 

附件:1.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申报汇总表.docx

2.辽宁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申报书.docx

辽宁省教育厅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