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辽教办电〔2020〕105 号
日期:2020-08-20 作者: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职院校、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 促进职业教育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 提升,根据《2020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 方案》,经研究,决定举办 2020 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教学建设的新途径。把比赛作为教学改 革的重要抓手,以教学基本建设为重点,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实现高质量的教学发展,在实践中深化,在创新中融合。 

以赛促学,推动职业教师内涵提升。引导各地职校教师 参与课程教学改革,聚焦课堂,积极探索有效教学的途径和方法,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以赛促改,推进职教体系“三教”改革。推动教师教育 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 的变革,不断增强化解教学、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 问题的能力。 

以赛促建,强化现代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职 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培训, 促进我省职业教师队伍建设。 

二、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主办,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承办,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协办。比赛设立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监督委员会(简 称“监委会”)及专家评审委员会等机构,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作品评审及监督工作。大赛监委会由各市教育局 及各有关高校 1 名负责同志组成,监督大赛的公平性、合理性。 

三、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 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 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评价目标达成、进 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1.教学内容。立足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落实职业教 育国家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关注有关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结合专业特 点,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 能力培养之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 等内容。实训教学内容应基于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 

2.教学设计。依据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和课程标准,选取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 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合理应用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教育教学,进行考核与评价,持续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 专业课程应基于工作任务进行模块化课程组织与重构,采用强化能力培养的项目化教学等行动导向教学方法。 

3.教学实施。教学实施应注重实效性,突出教学重难 点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实现师生、生生的深度有效互动, 关注教与学全过程的信息采集,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 调整教学策略,注重合理使用国家规划教材。专业课程应 积极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 例;实训教学应运用虚拟仿真、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信 息技术手段以及教师规范操作、有效示教,提高学生基于任务(项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学生的职 业精神。 

4.教学应变。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教育教学带来的影响,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及时调整教学策略、组织形式和资源提供等,总结疫情防控期间 线上教学经验,推动创新、完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 更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教育生态。 

四、参赛对象 

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 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 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 成。专业技能课程一组、二组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 1 名学校 聘用的企业聘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获得 2019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 奖的教学团队全部成员不能报名参赛;获得二等奖的教学团 队需要至少调整两名成员方能报名参赛。鼓励国家级和省级 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 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 

五、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含本科层次职业 教育试点)各分设 3 个报名组别。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 中不少于 12 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 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 16 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 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 16 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 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 6 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 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 参赛。 

4.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 中不少于 12 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5.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 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 16 学时连续、完整 的教学内容。 

6.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或 专业拓展课程中不少于 16 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 中必须包含不少于 6 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 (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以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课程 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组比赛。 

(二)参赛限额 

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要组织市赛、校赛,择优推荐 参赛作品。中职组参赛名额根据各地中职学校在职教师数量情况进行测算分配,高职组拟按每校 8 个名额进行分配,具体参赛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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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表队每个专业类最多申报 1 件作品,每门课程最 多申报 1 件作品。获得 2019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作品,其教学团队所有成员的所在学校 不能以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程组或以同一专业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例如,甲校 某专业的语文课程作品参加 2019 年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 比赛获得一等奖,2020 年该校所有专业的语文课程作品都 不能报名参赛,但该专业开设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 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报名参赛不受影响。 

六、参赛作品及材料 

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 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课堂教学。 教学内容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中的 有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应 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教材的选用和使用必须遵照《职 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鼓励推荐落实中职公 共基础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思政和劳动教育要求、推进 1+X 证书 制度试点和中外合作办学、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实施教学、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效果良好的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材料包括实际使用的教案、3—4 段课堂实录视频、 教学实施报告,另附参赛作品所依据的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和课程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 1。 

七、比赛办法 

比赛将采取作品评审和现场决赛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经资格 审核通过的参赛作品进入评审环节。 

(一)初赛。专家通过查看参赛作品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根据 评审成绩,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初定拟获得三等奖的作品 

(二)决赛。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方式进行,教学团队介绍教学实施报告、 针对抽选教案中的自选内容进行无学生教学展示、回答评委提问 (有关要求详见附 1)。评审参赛作品材料和教学团队现场表现, 确定比赛成绩。 

八、赛程安排 

1.宣讲阶段(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全省赛事直播说明会,就比赛规则、要求进行统一讲解,具体直播会议 要求请关注赛事组织工作群通知。

2.准备阶段(2020 年 8 月 17 日-8 月 30 日):各参赛院校准备参赛作品。

3.网络报名阶段(2020 年 8 月 26 日-8 月 30 日):参赛队伍提交参赛作品。

4.网络初评阶段(2020 年 9 月 6 日-9 月 10 日):专家对各组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审,按照打分排序,确定入围决赛作品。

5.省级决赛阶段(2020 年 9 月 15 日):专家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方式进行评审打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一等、二等奖。

6.集中培训(2020 年 9 月中旬至 10 月初):组织入围选手集中培训备战国赛。

九、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根据参赛总数进行成绩排序,以中、高职组为单位,各 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不超过本组参赛作品总数的 10%、 20%、30%,一、二等奖根据决赛成绩排序确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排序确定。赛事执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合规性 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参赛作品方可获奖,由辽宁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二)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分别以各市教育局、高职院校为单位设置。根据其选手在省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 排序。中职组优秀组织奖设置 6 个,高职组优秀组织奖设置 10 个。

  十、报名方式与要求 

1.参赛对象应为省内从事职业教育的在职教师(不含 技工院校),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 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

2.鼓励各代表队跨校组队,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 院校不得混合组队参赛。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 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

3.获得 2019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全部成员不能报名参赛;获得二等奖的 教学团队需要调整成员方能报名参赛(原 4 人团队至少调 整两名成员;原 3 人团队至少调整一名成员,并可以再新增一名成员;原 2 人团队可以保留两名成员,但至少新增 一名成员)。鼓励国家级和省级的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 队负责人、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

4.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在近 2 年内实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 案)和课程,成员须实际承担有关教学任务。以虚假内容或虚假身份参赛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 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教学团队承担。经同意,比赛执 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赛作品做公益性共享。 

6.参赛作品中职以各市为单位、高职以各校为单位统 一报名。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 《参赛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 2、3),电子版在 2020 年 8 月 30 日前发送至邮箱:lnxxds@163.com 中。纸质版 加盖公章后同参赛作品一起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前(以邮 戳日期为准)统一寄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沈 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6-1 号)。 每件参赛作品报送纸质教案 3 份、教学实施报告 3 份、 光盘一张(包括教案、教学实施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标准、参赛作品视频)。参赛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1。 每件参赛作品的材料用档案袋单独封装,档案袋封面粘贴“参赛作品报名表”。纸质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纵向左侧装订。 

7.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所有参赛作品材料及其文件名、现场展示和答辩时使用的所有材料和画面等,均不得出现各市、学校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 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8.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 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所在学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 况,参赛教师实际授课情况等,并检查参赛作品文件大小、文件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作品材料是否有泄露信息。

9.教学团队可选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 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等相关免费共享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相 关资源可从比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 www.icve.com.cn、爱课程网 www.icourses.cn)获取,或 登录比赛官方网站有关链接。 

10.各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 2020 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各项准备工 作。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联系人:罗建维,联系电话:024-86896319 

2.赛事工作联系人:赵翊程,联系电话:15840057787 3.工作 QQ 群为:700685362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pdf

          2.参赛材料有关要求.doc

          3.参赛作品报名表.doc

          4.参赛作品汇总表.doc

          5.评分指标.doc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