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函授站名单的通知
辽教函〔2020〕272 号
日期:2020-08-10 作者: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 导站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133 号)要求,经主办 学校、设站单位自检,各市教育局检查,省教育厅复核,共有 201 个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检查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见附件) 请主办高校认真履行办学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 强对函授站的常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函授站应自觉遵守国家和 地方教育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主办高校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组织 教育教学。各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属地监管,不定期开展日常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函授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合格函授站名单.pdf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