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部省共建任务要求,按照《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的标准化,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卓越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根据《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星级专业评估结论,经学校申报、专家论证,确定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等4个专业开展认证试点工作。
二、认证指标
借鉴国际教育认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基本理念,对标国家《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坚持需求导向、产出导向,研究制定《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卓越专业认证通用标准(试行)》,具体包括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产教融合等8个部分29个指标项(附件1)。
三、认证方式
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两种认证方式。
线上认证专业: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线下认证专业: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四、工作安排
1.数据采集。10月31日—11月3日,各认证专业在“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信息填报系统平台”上按要求填报常态办学数据,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专业自评。11月4日—19日,各认证专业对照认证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工作,形成《专业自评报告》,并进行公示。
3.专家认证。11月20日—25日,由认证机构委派2-3位省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包括行业企业专家),在审阅自评报告、星级评估指标数据和材料的基础上,线上或进校实地考查1-2天,并撰写提交《卓越专业认证现场考查报告》和《卓越专业认证报告》。
4.结果反馈。11月30日,卓越专业认证由专家组形成《卓越专业认证报告》,并经辽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委员会审定后反馈学校。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加强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确保2022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卓越专业认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校明确各认证专业工作负责人及专业联系人,并于10月31日17:00前将《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卓越专业认证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zcc1.sjyt@ln.gov.cn。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东北高等教育评估中心
联系人:夏远景
联系电话:0411-84707810
系统平台技术支持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0411-84835156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王晶晶
联系电话:024-86896319
附件:1.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卓越专业认证标准(试行).docx
2: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卓越专业认证联系人信息表.xlsx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