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按照《辽宁省“兴辽未来工匠”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规定,我厅开展了辽宁省首批“兴辽未来工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刘佳奇等136人为辽宁省首批“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对象(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兴辽未来工匠”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南》要求,“一匠一案”科学制定“兴辽未来工匠”培养方案,坚持因材施教,实施个性化培养。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与学校通力合作,为“匠苗”的外出培训、参赛、岗位锻炼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