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不含大连市),各高等职业院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中、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自查,并按办学层次分别报送自查报告(包括典型经验做法)。
(二)各省属高等职业学校开展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
(三)省教育厅在综合评议各市各校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抽取部分院校开展检查。
二、时间安排
(一)10月31日前,各市各校完成自查并提交报告到指定邮箱。
(二)11月15日前,省教育厅完成随机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市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把自查工作与加强教学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促进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切实开展整改。各市各校严格落实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及《辽宁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辽教发〔2023〕6号)文件要求,严格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各校要强化宣传引导,梳理出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省教育厅。我们将择优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宣传报道。
四、报送方式
各市各校应按时间节点报送自查报告,文件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lnsjytzcc605@163.com。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在材料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少佳,024-86896319
附件: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pdf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