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3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的通知
辽教通〔2024〕158号
日期:2024-04-15 作者: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380号)要求,在各市、各校按名额择优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现确定196项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予以立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2023年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计196项(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一)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

(二)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度,项目主持人要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和实践应用等工作。

(三)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所在单位下次申请省级教改立项时推荐名额予以核减。

三、相关要求

(一)立项项目按照《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实行两级管理,各市教育局和高校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二)各项目要注重突出创新性、实效性,项目组成员要充分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附件 2023年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pdf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