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辽教办〔2022〕139号
日期:2022-06-06 作者: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各市(不含大连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院校开展“技能成才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3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职业院校“技能成才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

二、活动内容

(一)讲好党史故事活动

各地各职业院校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巩固“少年工匠心向党青春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职业院校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展示等活动成果,继续开展“我们一起学党史”、红色基因传承等方面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创新拓展教育手段和载体,通过观看影视作品、开展实践活动、组织联学展示等增强学习效果。职业院校党组织书记、院校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为学生上好专题思想政治课,组织学生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盛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二)榜样引领活动

充分发挥榜样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职业院校学生树立把小我融入大我、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的远大理想,进一步坚定“强国必定有我”的信念,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坚持德技并修,努力技能成才。

1.学习冬奥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冰雪健儿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以中国冰雪健儿为榜样,学习他们的爱国情怀和奋勇拼搏、超越自我的奋斗精神。围绕“祖国成就我来讲”“新时代 新作为”“写给2035年的我”等主题开展演讲、征文、主题班会等活动,引导学生心系祖国、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寻访职业榜样。教育引导学生将具备优良品德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劳动模范、行业能手、创业之星等作为学习、追赶和立志超越的成才榜样。指导、组织学生寻访近年来涌现的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挖掘他们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通过短视频、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讲好职教学子的技能成才故事,以身边看得见、学得了、可再现的鲜活典型促进学生努力修身立行,实现技能报国、强国有我的目标,并促进社会公众了解职业院校学生成长状况。

3.选树朋辈榜样。各职业院校遴选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自立自强、遵纪守法、刻苦学习、敬业乐群、精益求精、实干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在校学生,用身边的优秀朋辈引领带动学生。各地各校坚持优中选优、榜样引领,宣传推广优秀学生在选择职业教育、适应全新环境、苦练技术技能、传承工匠精神、弘扬劳动精神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引导推动广大职业院校学生发愤图强、健康成长。

4.争做奋进榜样。各职业院校引导学生总结学习榜样事迹的心得、体会,树立正确职业目标,结合学业基础、性格特点、爱好特长等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开展“未来工匠说”“我要做榜样”等主题演讲、征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树立远大理想,走实成长成才之路,形成比学赶超、努力成才、奋进担当的良好局面。

(三)“文明风采”活动

各地各校围绕职业院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领域,结合实际选取师生认可度高、参与广泛、针对性强、职教特色突出的活动形式,创新开展“文明风采”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有益于学生成长成才的活动内容,加强培育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落实劳动教育、体育和美育有关要求,加强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禁赌禁毒教育、数字素养教育、科学精神培养等,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校园抗艾防艾行动,深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教育,统筹开展育人活动。深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签署践行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地各校在工作推进中要做到有方案、有指导、有专人负责,针对学生特点开展切合实际、生动有效、喜闻乐见的活动,打造一批能够讲好职教故事,展示新时代职业院校学生爱国热情、奋进风采的活动成果。要完善“校校组织,班班活动,人人参与”的活动机制,引导全体学生广泛参与,让每一名学生都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二)各地各校要做好育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和成果展示,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和“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做好主题活动的宣传和成果展示工作,筑牢拓展网络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阵地,促进社会公众了解和正确认识职业教育。

(三)活动各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项,根据各地各校组织学生参与活动情况、活动信息和作品的宣传展示情况等评选优秀组织奖。省教育厅将从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成果推荐参加教育部相关活动的展示宣传。

(四)所有作品必须原创,不得弄虚作假、重复上报,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五)各地各校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落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最新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统筹做好活动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六)此次活动由辽宁教育学院组织具体实施。

四、展示和总结

(一)省教育厅将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

(http://www.lnve.net/)开设活动专栏,广泛宣传展示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推送有关报道和“榜样故事我来说”“未来工匠说”优秀成果视频等,各市、各校通过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开展工作。各地各校活动动态也可随时报送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网站(www.moewmfc.org),包括文字报道、图片、视频等,相关要求及操作指南见网站有关栏目。

(二)各市、各高职院校分阶段总结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认真填写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撰写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建议等),制作不超过5分钟的本地、本校主题活动情况介绍视频(采用 MP4格式封装),并于6月20日前报送中期总结材料;10月20日前报送全年总结材料。料报送要求见工作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红梅 李璐

联系电话:024-86895331

电子邮箱:zjxhps@vip.163.com

主题教育活动咨询 QQ群(中职):600040973,各市教育局限1名项目负责人入群。

主题教育活动咨询 QQ群(高职):618263480,各高职学校限1名项目负责人入群。


       附件:“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工作方案.pdf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