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二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辽教通〔2024〕24号
日期:2024-01-17 作者: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对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和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举办辽宁省第二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及奖项设置

(一)比赛项目

辽宁省第二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置学生技能大赛(含教师赛)类、岗课赛证类、产教融合创新类和教师教学能力类等4类比赛147个赛项。其中,对标国赛赛项131项,岗课赛证类赛项10项,产教融合类赛项3项,教师教学能力类3项。

(二)奖项设置

各赛项将根据比赛成绩,按不超过参赛队数量的10%设置一等奖、20%设置二等奖、30%设置三等奖。

二、参赛对象

学生技能比赛参赛选手需为中高职(包括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报名参赛的学生,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至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和技师学院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参赛选手资格审查由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分别负责。

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不超过2支;参赛队指导教师需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其他类比赛原则上参照国赛相关文件执行,具体见各比赛通知要求。

三、比赛时间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分别由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自行组织;决赛拟于2024年3月至9月举行。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沈阳市教育局、大连市教育局、鞍山市教育局、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建筑职业学院、辽宁开放大学、辽宁教育学院、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工程学院。

(三)大赛组委会、执委会和赛项执委会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统筹、规划大赛管理及组委会日常事务;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大赛日常管理;赛项执委会由各赛项承办单位分别设立,负责比赛具体保障和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动员,形成全员参赛、层层比赛的良好氛围,妥善处理好技能大赛与教学活动的关系,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把技能大赛作为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引领示范教学改革的有效方法。

(二)承办单位应科学筹划,组建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抓好赛项组织、宣传报道及选手培育等相关工作,体现辽宁职教特色,并按照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要求,邀请赛项专家、协调员、裁判员、监督仲裁员等大赛工作人员。

(三)承办单位应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好赛项技术支持单位的遴选工作,原则上优先选择国赛技术支持单位,确保技术支持单位在题库建设、培训资源、设备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并报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审核。

(四)承办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主体责任,遵守属地管理原则,逐项排查风险点,科学制订赛项工作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平安有序推进各赛项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承办单位应组织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论坛、专业研讨、交流观摩、人才招聘、教材展示、实训设备展览等活动,广泛宣传,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促进职业教育进一步对接产业发展需求。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赫璐,联系电话:024-86896319

(二)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负责人:李政凯、肖一鸣,联系电话:024-89717289

(三)工作联络群

QQ群:559649127

(四)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

http://jnds.lnve.net

       附件:辽宁省第二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定赛项及承办单位名单.pdf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