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精神,做好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省级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高等学校。
二、申报条件
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规定,具有健全的培训组织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
2.具有满足线上线下培训需求的学习平台、固定培训场所、实习实训基地及后勤服务保障;
3.具有3年以上的培训经验,具备优秀的教学团队和管理团队,教学团队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管理制度完善;
4.近3年培训规模年均在5000人次以上,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近3年合作开展培训的企业不少于10家。
三、培训内容
全省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教育管理工作人员、教学主任、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开展立德树人、职业院校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教学信息化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学评估评价、1+X 证书制度试点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四、有关要求
1.各高校可结合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申报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省级培训基地,及拟承办的培训项目。
2.请各有关高校填写《辽宁省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省级培训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电子版(PDF)报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处:张宇 024-86896319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收(邮编:110032)
邮箱地址:zcc1.sjyt@ln.gov.cn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