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关于专业设置和专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专业建议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专业建议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我省“一圈一带两区”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对接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职业,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人才需求,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建议工作作为推动专业发展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同频共振的重要工作,突出现代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校企联合,充分调研,全面论证,提出适应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新专业。
二、各地、各校要根据《通知》要求,科学编制增补专业设置论证报告、专业简介,并填写汇总表。原则上院校申报增补专业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三、材料报送。平台计划于6月7日开放,请各地、各校于6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zyyxzy.moe.edu.cn,用户名和密码不变)。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推荐。
联系人:李瑶,联系电话:024-86896319。
附件: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专业建议工作的通知.pdf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2日